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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信息中心 发表时间:2022-09-07 信息来源: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展现我院办学的新形象,进一步提升我院网站群建设、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在学院网站群平台上建设的所有网站。

第三条 网站群按照“集中建站、统一运维、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现集约化建设。

第二章 网站群建设规范

第四条 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网站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 学院网站群设立一个主站,各系、各部门、中心、馆、研究院等子网站是学校网站群的二级站点。

第六条 为了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保证学校网络信息管理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二级机构网站统一使用学校网站群平台进行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平台运行维护。

第七条 开办二级网站或与二级网站平行的站点,必须向宣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信息中心协助实施。

第三章 网站管理规范

第八条 宣统处负责组织协调主站版面设计、内容规划、信息发布、舆情监管等工作。

第九条 二级网站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网站版面规划、管理、运行工作。部门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要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第十条 二级网站发布信息时要进行初审,初审由单位党政负责人或委托有关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站信息终审由指定职能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健全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息审核机制,明确各部门的信息采集人、信息发布人、信息审核人,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参加学院举办的网络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对各自网站管理帐号和密码负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三条 二级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不超过30天。超过90天未更新的将下架该子站。

第十四条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究该单位网络工作主管领导的责任,视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罚。

第四章 网页内容规范

第十五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严禁设置风险外链。

第十七条 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严格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严禁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

第十八条 学院主站栏目建设及信息审核由学院宣统处负责。

第十九条 部门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部门公告、部门新闻等内容。

第二十条 系部网站应包括专业介绍、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的建设、团学工作、系部动态、系部公告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各系、各部门网站在子站中引用学院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院主站保持一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宣统处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