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委派。
二、监督参考人员的评价资质和评价工作程序及评价各项工作安排。
三、检查考务工作的组织和考场安排。
四、按照考试监考要求,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考试情况进行监督。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出题及评分。
六、鉴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擅自更改考试成绩的现象,督导员有权给予警告、责令整改。
七、技能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在鉴定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丢失考生工件或其他无法鉴定考生成绩等责任事故的,督导员应给予技能评价机构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