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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作者:培训部编辑 发表时间:2023-09-20 信息来源: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一、职业技能评价考场应准备符合评价工作要求的设施、设备、仪器和原材料等,提供满足要求的鉴定工作场地和环境。

二、考场周围设警戒线,与评价考核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三、考评人员于考前 30 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题,由考评组组长确定工作流程,明确各考评人员职责,组织技能操作考核。评价机构派监考人员协助考评人员组织考核。

四、考生需携带必要的工具、量具,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提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工位。

五、考评人员向全体考生宣布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后,拆封分发试题和工料。工料上应凿印当日识别标记,标记由督导人员随机选取,考核期限内标记不得重复使用。无识别标记的考件视作外来件,按作弊处理。

六、考生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借用工具、量具、原材料等,不得互相串通和替代。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七、因设备和考场问题延误时间的,可以由监考人员记录并顺延。因考生个人操作问题延误时间的,不得延时。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管理,保持考场秩序良好。考生做完考试工件应立即交监考人员,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考生操作完毕,应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一律停止操作,继续操作者成绩作废。考生出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

九、监考人员要对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完成时间等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按“职业技能鉴定违纪人员处理办法”的规定,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场、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

十、考评人员对考生成绩可以采取现场评定和考后评定,由考务管理组确定。不能在现场即时评定的,需将考试工件编号后,装袋密封交考务组存放。在工件转交中应办理转交手续,填写《工件封存登记表》,记录封存工件的数量、工种、级别及其他有关情况,以防丢失、损坏。

十一、考场要按安全技术要求设置安全监护人员。安全监护人员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采取措施,保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考场要设置保卫人员,维护考场正常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事件的发生,保证考核工作正常进行。